感谢您对IP-COM品牌的信赖,作为IP-COM品牌的用户您将享有联科通公司承诺的如下服务:
保修条款(适用于2009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
|
产品类型 |
承诺政策 |
服务方式 |
|
百兆(千兆)(光纤)管理型交换机、 企业/网吧专用及其它类宽带路由器、 光纤类产品(光纤收发器、光纤模块) 大功率、吸顶式无线系列产品 |
第一年保换; 第二、三年免费保修; |
客户送修 |
|
SOHO类产品(猫、5/8口交换机、路由) |
一年保修 |
|
一、服务对象:
行业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
二、保修范围:
1、保换保修范围仅限于主机。不包括包装及各类连线、光盘、技术资料等附件;
2、对于外观物理损伤、接口损坏、包括自然灾害在内不可抗力、人为损坏、未经授权拆卸维修的IP-COM产品不在保修范围内,其定义为:
A、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使用、维护、保管导致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B、消耗材料(外壳、接插部件等)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C、已经超出保换、保修期限;
D、擅自涂改、撕毁产品条形码,保修贴;
E、产品保修凭证上的内容与产品实物不符或涂改;
F、未经深圳市联科通公司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改动本身固有的软件程序或擅自拆机修理;
G、意外因素或人为行为导致产品损坏,如输入不合适电压、高温、进水、机械破坏、摔坏、受潮等等;
H、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雷电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I、其他非产品本身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J、由于软件、病毒或使用自编或非公开发行软件导致的故障原因或损坏
K、由于使用环境不符合产品要求造成的故障
L、人为损坏判定:跌落、拆卸、腐蚀、液体飞溅、PCB或元件的断裂或扭曲变形、出厂封签破损或缺失、不正常外接电源、非授权软件的使用、产品说明认可范围外的使用环境、外壳变形和裂痕有外力挤压和碰撞的痕迹等其他可认可的其他原因之损坏。
3、本服务条例仅针对IP-COM行业类产品;其详细定义为:
A、无线产品包括:大功率AP、室外AP、室内吸顶AP、无线交换机和集中管理器;
B、路由器包括:企业/网吧安全网关;
C、交换机包括:铁壳百兆、千兆的非网管/网管交换机;
三、保修时间:
IP-COM产品自代理商售出之日起提供叁年免费保修服务,其中:
1、保换:IP-COM产品自代理商售出之日起12个月(或壹年)内提供保换服务;
2、保修:IP-COM产品自代理商售出之日起第13个月起至第36个月止(或第贰年和第叁年)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3、终身维修:IP-COM产品在免费保修期外,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即免收维修费用,酌收电子元器件与主芯片费用;
四、保换服务条款
1、新品保换期:自代理商售出之日起(以代理商销售凭据),产品在用户新组装及集成调试期内(限定于30天内),出现设备性能失效或功能障碍,代理商可直接使用同型号新品为下级经销商或最终用户替换,此更换新品只包含产品主机本身,不包含电源/电源线等产品附件和说明书、保修卡、包装盒等包装附件;
2、良品保换期:代理商因性能失效或功能障碍而换回之产品经过联科通公司检测,确认故障后,将更换同一型号之产品(处于售出30天内的更换新品,30天外,壹年内的换良品);若产品经检测无故障,将原样退回由代理商继续销售;
3、备用机服务:在第壹年保换期内的IP-COM产品,若因办事处缺货、无更换良品而导致代理商无法在48小时内为经销商提供更换服务,允许IP-COM代理商使用同型号新品更换;待返修良品送达后,换回顶用产品;
4、新上市产品:新上市半年内行业产品出现性能失效或功能障碍,一律采取新品换货政策;
5、保换服务时间:联科通公司对代理商的保换时间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6、保修服务时间:维修时限为最长15个工作日,即在接到用户的返修品后,应在最长15个工作日内返还。
五、返修物流:
客户或经销商将返修品发至深圳市联科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或各地办事处的运费由客户或经销商承担,深圳市联科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保换保修后的产品发给客户或经销商的运费由深圳市联科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六、收费维修:
如产品为付费维修,那么该产品将享受自修复之日起3个月止的免费(续)保修期,请索取并保留好您的维修凭证。具体维修收费明细见《保外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七、特别声明:
本标准保修条款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的IP-COM产品;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深圳市联科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采取更换、修理或其他方式为您提供本文件所承诺的保修服务;
深圳市联科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不承担客户送修产品的费用及风险。
备注:本承诺其解释权、修改权归深圳市联科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